上海市民族宗教委强化市民族宗教团体负责人集体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2-01-10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民族宗教团体建设的要求,增强大局意识,提高综合素质,上海市民族宗教委加强本市民族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集体学习制度化建设,2011年全年共举办5场集体学习报告会。主题涉及宏观经济形势与“十二五”上海转型发展、上海民族宗教工作形势、新时期统战工作相关理论和政策、当前国际形势和热点分析、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上海文化发展等五大专题,特别邀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社科院等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的领导和专家授课,引导民族宗教团体负责人更好地发挥民族宗教界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上海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对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在举办宗教文化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文化素质,实施三年轮训工作提高代表人士综合能力,组织讲经讲道交流活动提高宗教界人士宗教造诣的同时,把强化集体学习制度作为提高市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把握形势、了解大局的重要举措。为此,2010年市民族宗教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族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的通知》,将集体学习形式制度化,专门落实责任处室,做到团体负责人集体学习年初有计划,内容有主题、学习有效果。课程安排上注重把握了解社会发展大局和指导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的关系,增强知识面、开拓视野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特点的关系。此外,还要求各民族宗教团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团体内部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并将个人学习情况纳入团体年度测评内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