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民宗办:
为规范填写宗教活动场所(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登记证,根据国家宗教局文件精神,填写要求如下:
一、名称:应填写完整的场所名称,并与《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登记申请表》、《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场所名称和印章一致。
二、教别:应填写该场所属于何种宗教。
三、类别: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四、负责人:应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姓名。
五、地址:应填写该场所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乡镇。
六、发证机关处加盖区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公章。
七、发证时间为场所正式登记发证时间。
八、场所编号为9位数,编号前教别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天主教为“T”、基督教为“J”、佛教为“F”、道教为“D”、伊斯兰教为“Y”。将区号 “0000”第一个“0”改为 “1”,作为固定活动处所代码(具体编号见附表)。
九、凡场所变更需填写《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变更登记申请表》,及时更换场所登记证。如系变更负责人,还需填写《上海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登记表》。填写表格时,一律用蓝黑或黑墨水填写,请勿用纯蓝水笔填写。
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编号填写样式》
市民宗委法规宣传处
2007年10月12日
宗教活动场所(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登记证编号填写样式
区县
场 所 登 记 证
黄浦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01+流水号(4位数)
虹口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02+流水号(4位数)
杨浦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03+流水号(4位数)
闸北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04+流水号(4位数)
普陀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05+流水号(4位数)
长宁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06+流水号(4位数)
静安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07+流水号(4位数)
浦东新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08+流水号(4位数)
卢湾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09+流水号(4位数)
徐汇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0+流水号(4位数)
闵行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1+流水号(4位数)
嘉定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2+流水号(4位数)
宝山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3+流水号(4位数)
金山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4+流水号(4位数)
南汇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5+流水号(4位数)
松江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6+流水号(4位数)
奉贤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7+流水号(4位数)
青浦区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8+流水号(4位数)
崇明县
宗场证字(沪)教别第一个大写字母+10019+流水号(4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