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

卢湾区积极试点专业社工介入社区民族宗教工作新机制

卢湾区现有户籍少数民族人口3585人,共29个民族成分,其中,流动少数民族805人,共14个民族成分。2007年,该区根据市民族宗教委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族宗教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立足本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与社会工作相结合的新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展。

一、深入调研,形成共识,制定方案

卢湾区委统战部和区民宗办通过深入社区调研,针对新形势下由于社会分层、利益分化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不仅对象增加,而且人员结构要求和需求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的特点,创新工作思路,与街道党工委和区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研究,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了“专业社工介入社区统战工作(包括民族宗教工作)”的思路,确定了“街道出资、社会招聘、密切合作、共同管理”的实施方案,并在市民宗委的指导下,在五里桥社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2008年,在全区4个街道推开了统战社工工作。

二、明确职责,建立机制,加强探索

工作中,区委统战部加强整体工作的指导督促,区民宗办主要负责对社工的业务指导,街道党工委和区社工协会负责社工的招聘、日常管理等,各部门、单位职责明晰,分工落实,扎扎实实地逐步推进统战社工的探索工作。一年多来,已初步形成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一是社工招聘试用机制,根据对从事社区统战工作人员的要求及专业社工的招聘条件,面向社会进行招聘,并实行社工3个月试用期制度。二是社工管理机制,社工的劳动人事关系挂靠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归属社区党建社工系列,街道党工委和区社工协会共同制定社工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对社工实行每年一次岗位考核。三是社工培训机制,一方面,社工要通过民政系统举办的社工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另一方面,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和街道依托区社会主义学院,加强对社工的统战及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等方面的业务学习培训。四是社工工作机制,社工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根据区民宗办制定的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以项目化工作方式,配合街道统战科开展民族宗教工作。

三、发挥专长,满足需求,获得认可

卢湾区因地制宜,抓住重点,努力发挥社工的特长和优势,主要侧重于发挥社工的几大作用:一是信息渠道作用,在党和政府与工作对象之间实现更紧密的双向沟通;二是服务引导作用,突出了为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服务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功能;三是项目组织作用,参与策划组织社区少数民族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四是资源整合作用,充分整合各种社会关系、资源,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如瑞金街道在开展“迎世博,与奥运同行——民族文化系列展示”的筹备过程中,统战社工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和资源,积极争取社会各方的协助,通过各种渠道搜集了大量的文献、图片和实物等有关资料,不仅使展示活动顺利开展,而且使展示内容更为丰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一年多来,各街道统战工作社工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社区、与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结对互助、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协助民族联开展活动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各街道统战干部和工作对象的好评。

至今为止,卢湾区先后共招聘了10名统战社工,都分散在各街道工作,学历均为大专以上,平均年龄不超过30岁,既有社会工作经历者,也有应届毕业生,其中有7人已获得了国家劳动部或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社工专业中级证书。通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在卢湾区的社区统战干部和工作对象中,“社工”已具有相当的知晓度和一定的认同度,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据调研问卷统计,答卷者中有89%的人曾得到过统战社工的服务或帮助,与统战社工接触密切的占53%。社区干部、统战对象对社工的服务宗旨、专业优势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

为进一步深化此项工作,近期,卢湾区经过认真总结分析,提出了2009年深化完善试点工作的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有特色的社工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由统战部牵头,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的、规范化的社工工作和管理的协调机制。二是加强社工工作项目的管理,针对重点或特色工作要求,制定项目标准和目标,规范项目运作的计划、过程、评估等,并逐步健全社工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三是加强高素质社工队伍的建设,建立统战社工的培训制度,制定规范的培训计划,依托社工管理部门、区社会主义学院等,开展系统的专业培训和业务培训。四是加强社工间的交流与合作,依托社工协会,在区级层面搭建社工的工作交流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及时沟通信息,共享资源,开展项目合作,形成全区统战社工的整体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