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本市开展评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统战部、民宗办,各委办、各单位统战部门:

为落实国家民委《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表彰近年来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本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现就做好评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评选工作是我市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的具体工作,要通过评选典型的工作激发全市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热情,为促进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迎接建国60周年献礼。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大团结中作出积极贡献。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致力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全面进步。

(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长期坚持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服务,做出重要贡献。

(五)全心全意为各民族服务,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勤政为民,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

(六)认真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军民团结、警民团结,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评选范围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沪部队及各街道(乡镇)和各基层单位等。

四、评选办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民主推荐和有关部门协商相结合的方法推荐模范代表,并经所在区县、系统审核同意后,由市民族宗教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五、评选要求

(一)各区县、各系统要高度重视模范代表的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质量,专人负责,按下达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名额按时完成。

(二)评选工作要紧紧围绕“两个共同”的主题,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进行协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具有广泛性、代表性、方向性和典型性。注重对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评选中既要评选促进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模范,又要注意评选做好来沪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把积极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部门、企业和个人作为重点,给予优先考虑。

(三)评选的模范个人中,既要有少数民族又要有汉族。同时,要注意有一定数量的妇女代表,其比例要占15%以上。

(四)参照国家民委的有关精神,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评选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五)曾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可继续参加此次评选。

(六)评选区县为模范集体的,一般应在本市民族宗教系统先进单位的基础上产生;评选街道(乡镇)为模范集体的,一般应在推荐为市模范集体的基础上产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各系统为本辖区、本系统所属单位评选工作的审核单位,负责按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区域和本系统的模范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

(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事迹材料(约1500字)填写在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登记表(各一式5份)内。经区、县、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审批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73日以前报市民族宗教委民族一处,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三)根据国家民委给本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名额的分配,这次共评选22个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请各单位在评选中注意评选质量。

为了认真组织实施这次表彰活动,由市民族宗教委和有关区县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评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族宗教委负责具体事宜,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族宗教委民族一处。

通讯地址:新闸路1031号,邮编:200041

联系人:李伟民、沈珂宇  邮箱:lwm@shmzw.gov.cn

电话:627155281391670915813817862938

附:1、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

推荐审批表

2、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个人

推荐审批表

                            中 共 上 海 市 委 统 战 部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09616





模范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模范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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