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市属(集团)公司,大专院校及有关单位:

今年921日(星期一)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80]89号文的规定,以上10个少数民族开斋节可享受放假一天。如逢例假日、厂休日等,不再另行补假。确因工作需要,在开斋节当天上班的可给予补假。凡享受开斋节假日的少数民族职工,不影响考勤、工资和奖金等。

以上通知请告知所属单位,望遵照执行。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九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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