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区县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2-01-16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区县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民宗发【2011】254号)要求,经材料上报、审阅评议、民主推荐、领导小组审定,并听取所在区统战、纪检部门意见,拟对以下5个区县民族宗教部门予以表彰:
浦东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徐汇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黄浦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松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静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同时,以下5个区县民族宗教部门在单项工作中成绩突出,予以表彰:
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来沪少数民族服务与引导)
长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来沪少数民族服务与引导)
崇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来沪少数民族服务与引导)
闸北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文明宗教场所创建推进)
宝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非正常宗教活动治理)
现将这些入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1月21日。如发现问题或对公示的单位有意见,请向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张元祥 李兰兰
联系电话:32523701、62531980-802或823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